G ( irnār ) 代表的是西部方言,只有eva,而沒有yeva。K ( ālsi )、Dh ( auli )、J ( augaḍa ) 代表的是東部方言,yeva或yevā很多。這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yeva的老家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嗎?巴利文,同G所代表的方言一樣,是西部方言。裏面的yevā無疑是從東部借來的。
但是愛哲頓先生對這些現象都不置一辭,彷彿它們不存在似的;他只說,這種現象巴利文裏也有,因此它就只能是一個本地土生土長的語法形式。
第三,y>h,-eyaṃ變成ehaṃ。這種現象很多學者都已經指出來過。[xxvi]事實上,阿育王碑也給我們提供了堅實可靠的證據︰在東部方言裏,主動語態現在時希求語氣單數第一人稱,有下面幾個字︰yehaṃ, K Ⅵ,L;M Ⅵ,L ( 由東部方言借來 );Dh Ⅵ,L;J Ⅵ,L;ālabhehaṃ,Dh Sep. Ⅰ, B; Ⅱ, B; J Sep. Ⅰ,C; Ⅱ,C;paṭipādayehaṃ,Dh Sep, Ⅰ,B;paṭipātayehaṃ, J Sep, Ⅰ, C; Ⅱ,C;abhyuṃnāmayehaṃ.,Tōp. Ⅶ,19。在混合梵文裏,這種語法形式也不少,譬如在Mahāvastu裏就有。根據阿育王碑提供的材料,混合梵文裏這些形式是從東部方言裏承襲過來的。
愛哲頓先生怎樣對待這個現象呢?他表現出了一種扭扭捏捏的態度,似乎想承認有這樣一個字尾-ehaṃ,似乎又不想承認。在《文法》的導言裏,他一會兒說,-ehaṃ應該是-e’ham,-e是字尾,而 ’ham就是 aham ( 我 );但一會兒又說,即使真有這樣一個字尾的話,它也只能是將來時,而不是希求語氣。這話跟我們討論的問題有什麼關係呢?說了等於不說。他扭捏了半天,最後還是說︰“沒有充分的理由把它看做‘東部’的。我不知道,愛哲頓先生所要求的究竟是什麼樣的“理由”。
在《文法》31,21,22節裏,他又提到上面說的那一種把-ehaṃ解釋成-e’haṃ的辦法,而且還舉出了不少的例子。我想,我們不必廢許多力量再去尋找什麼例證來反駁他,我只從他所列舉的例子裏揀出幾個來,看一看這位學者怎樣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yaṃ nūnāhaṃ kalpānāṃ śatasahasraṃ tiṣṭhehaṃ ( Mv.Ⅰ. 51. 7~8 )
tasmiṃ samaye aham anuttarāṃ 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 budhyehaṃ ( Mv.Ⅰ.61.5 )
yan nūnāhaṃ…āpadyehaṃ ( Mv.Ⅱ.73.16~17 )
Sa khalv ahaṃ bhikṣavaḥ sādhu ca suṣṭhu ca abhisaṃskāreṇa ucchretvā pāṃśukṛtāni gātrāṇi pāṇinā
parimārjehaṃ ( Mv.Ⅱ. 126.7~8 )
這些句子裏,都有句主ahaṃ ( 我 ),後面的動詞字尾是-eham。按照愛哲頓的解釋,ahaṃ這個字就出現兩次。我不知道,世界上有什麼語言,第一人稱的“我”在一個句子裏必須出現兩次。這顯然是說不通的。但是愛哲頓先生卻在扭扭捏捏吞吞吐吐之餘,堅決不放棄這一種說法。我不知道,這是一種什麼思想方法,這是一種什麼方法論。
第四,y<v。我還是先把阿育王碑有關這個現象的材料寫出來,因為這些材料是最可靠的證據︰
FVII A
G
Vaseyu
K
vas(e)vu
Sh
vaseyu
M
vaseyu
Dh
(va)sevū
J
va(s)e
西部方言是vaseyu,西北部方言是vaseyu,而東部方言則是vesevu或vasevū。這是客觀的事實,也是明顯的對比,y>v的現象在東部方言裏是無可置疑的。雖然我在〈使用不定過去時作為確定佛典年代和來源的標準〉那篇論文裏已經指出來過,並不是所有的東部方言都有這種現象;但是這與上面的結論並不衝突。上面舉出來的例子就是鐵證。
然而愛哲頓先生怎樣說呢?他先說yuḥ之所以變成vu,後面那一個元音u應該負責。最後他下了結論︰“把y變成v這個現象限於任何地區,都沒有充分的理由。在一個元音u前面的這種變化應該同在其他元音前面的變化區別開來。”[xxvii]
這有點驢唇不對馬嘴。我並沒有談到為什麼變,我只說到怎樣變。愛哲頓卻只談為什麼變,對於怎樣變卻避而不談。上面的例子已經充分說明,後面同樣是元音u,但是前面的輔音則有變有不變。怎能就簡簡單單地把變的原因一股腦兒推給後面的u呢?
第五,hoti。hoti是一個東部方言的語法形式,邁格爾孫 ( Michelson ) 早已經指出過。[xxviii]阿育王碑也可以證明這一點。然而愛哲頓先生卻反對這種說法。他說,在巴利文裏面,這種形式多得很。他並且提出了他對這種語法現象的解釋︰在前一個字的元音語尾之後,bh就變成h。如果這個解釋是正確的話,為什麼bh只在阿育王時代的東部方言裏變,( 我在這裏說的只是hoti;bhoti和bhavati的bh,具格多數的-hi,另作別論 ),而在其他方言裏也變也不變呢?這種說法顯然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上面簡單地敘述了愛哲頓先生在反駁我所列舉的那五種東部方言的語法形式時所使用的方法論。但是這還不夠。我在那篇論文裏,除了列舉那五種形式之外,還列舉了另外一種形式。我在混合梵文裏找到了大量的例子,陽性以-a收尾的字體格多數的字尾是-ā,業格多數的字尾是-āni。在正規的梵文裏,陽性以-a收尾的字體格多數的字尾是-āḥ,業格多數的字尾是-ān。這種情況還不限於以-a收尾的字,連陰性以-a收尾的字,陽性以-u收尾的字,陽性以-i收尾的字,都有這種語法形式;甚至代名詞和數詞也有。我們知道,這些都是東部方言所特有的語法形式。[xxix]但是這種語法形式容易同常見的那一種性別錯亂的現象相混淆;只從表面上來看,兩者沒有區別。
為了避免混淆,我就在那篇論文裏從各方面來論證。我有足夠的例證,把一切認為這是性別錯亂的幻想打破。我首先舉了很多例子,證明陽性以-a收尾的字體格多數字尾是-ā︰
在元音前面 pāpasamācārā āvṛtā ( Mv. Ⅰ, 15, 9 )
在清音前面 na paṇḍitā praśaṃsanti ( Mv. Ⅲ, 45, 7 )
在濁音前面 vāṇijā bhaṇanti ( Mv. Ⅲ, 87, 18 )
在鼻音前面 śabdā madhurā ( Mv. Ⅲ, 58, 5 )
在半元音前面 duḥkhitā viya ( Mv. Ⅲ, 79, 9 )
在噝音前面 durlabhā santi ( Mv. Ⅲ, 87, 6 )
在句尾 ca anutāpikā ( Mv. Ⅲ, 87, 3 )
以上這些例子足以說明字尾確實是-ā,並不是由於什麼連聲法 ( sandhi ) 的規律而省掉了一個-ḥ。
陽性和陰性以元音收尾的字業格多數的字尾是-ni,-ni前面的元音拉長。這樣的例子我也舉出了很多。在這裏舉幾個︰
antaḥpurikāni ( Mv. Ⅲ, 164, 17~18 )
amātyāni ( Mv. Ⅲ, 8, 4 )
avakāśāni ( Mv. Ⅲ, 368, 10 )
aśvāni ( Mv. Ⅲ, 147, 20 )
iśūṇi ( Mv. Ⅲ, 362, 9 )
ṛṣīṇi ( Mv. Ⅲ, 42, 14 )
karakāni ( Mv. Ⅲ, 427, 8 )
karaṃkāni ( Mv. Ⅲ, 83, 16 )
kalpāni ( Mv. Ⅲ, 249, 14 )
kuṭīni ( Mv. Ⅲ, 42, 12 )
keśāni ( Mv. Ⅲ, 179, 9 )
kośāni ( Mv. Ⅲ, 399, 3 )
krīḍamānāni ( Mv. Ⅲ, 146, 17 )
jaṭāni ( Mv. Ⅲ, 148, 3 )
dārikāni ( Mv. Ⅲ, 76, 13 )
nāvāni ( Mv. Ⅲ, 150, 2 )
下面再舉幾個代名詞的例子。
tāni ( Mv. Ⅲ, 76, 3 ) 代表的是dārakā和dārikā。
imāni ( Mv. Ⅲ, 107, 7 ) 代表的是 mahādvīpa。
再舉幾個數詞的例子:
so ihāgatvā trīni vārāṃ mānuṣikāya vācāya śabdaṃ karoti ( Mv. Ⅲ, 72,20 )
yo catvāri vārṣikāṃ māsāṃ pratisaṃlīno karuṇaṃ dhyānaṃdhyāyati ( Mv.210,4~5 )
陽性和陰性以元音收尾的字體格多數的字尾也有時候是ni,-ni前面的元音拉長。例如︰
kuṭīni ( Mv. Ⅲ, 168, 14 )
kośāni ( Mv. Ⅲ, 42, 9 )
grāmāni ( Mv. Ⅲ, 178, 1 )
jaṭāni ( Mv. Ⅲ, 147, 2 )
Nādāni ( Mv. Ⅲ, 30, 11 )
putrāṇi ( Mv. Ⅲ, 167, 3 )
masakāni ( Mv. Ⅲ, 101, 10 )
vānarāṇi ( Mv. Ⅲ, 29, 17; Ⅲ, 29, 18 )
śālāni ( Mv. Ⅲ, 79, 20 )
陽性和陰性代名詞體格多數的字尾有時候也是-ni:
etāni ( Mv. Ⅲ, 188, 9 )
上面雖然舉出了不少的例子,但是從全部混合梵文的文法看起來,這些例子究竟還是少數,還算是例外;正規梵文的語法形式究竟還是多數,還是主導的形式。例如陽性以-a收尾的字業格多數的字尾是-āṃ ( -ān )︰
karaṃkāṃ ( Mv. Ⅱ, 411, 2 )
dārakān ( Mv. Ⅲ, 164, 17 )
pādān ( Mv. Ⅲ, 115, 15; 110, 10 etc. )
putrān ( Mv. Ⅲ, 84, 9 )
praśnāṃ ( Mv. Ⅲ, 384, 1 )
māṣāṃ ( Mv. Ⅲ, 188, 6 )
因此,我們的結論自然應該是︰這些少數的例外是從方言裏帶進來的,這方言就是東部方言;這不是什麼常見的性別錯亂的現象。
我在那篇論文裏,步步設防,層層堵擊,把一切什麼性別錯亂的幻想都給包圍起來,自以為是滴水不漏了。然而愛哲頓先生卻對這一切都視若無睹,彷彿這一切都根本不存在似的;他具有大神通,居然從我這些防禦工事上飄過去,只念了一句咒語︰這是陽性名詞用了中性名詞的尾巴 (《文法》,8.92 節 ),就把我打倒了。
我對愛哲頓先生的方法論早就有意見。在他的一篇論文裏[xxx],他曾說到,完成式在俗語裏和巴利文裏是比較稀有的,但是在《妙法蓮華經》裏卻不算少,因此他就下結論說,這些形式是屬於原來的語言的。但是經過我自己的詳細統計,結論卻適得其反。在《妙法蓮華經》的比較老的本子裏,不定過去式比較多,而完成式是非常少的。梵文化的程度愈深,不定過去式的數目就愈少,而完成式的數目就愈多。很多原來的不定過去式都為完成式所代替。我舉幾個例子︰
比較老的本子 比較近的本子
avoca uvāca
avoca āha
apucchi uvāca
avocuṃ āha
avocuṃ āhuḥ
以上是從巴利文裏找出來的例子。
adāsīt 完成式
kārapayiṃsu kārayāmāsuḥ
avalokayiṃsu avalokayāmāsa
asthāsīt asthāt
avocu ūcuḥ.
以上是從《妙法蓮華經》裏找出來的例子。
這些例子都說明,完成式是比較年輕的。然而愛哲頓先生卻利用他的獨特方法論,得到正相反的結論。
這是以前的事了。現在看了這一部大著,我恍然大悟,上面談到的有關完成式的意見在那裏原來只是牛刀小試,這裏才是集其大成。我們對一位辛辛苦苦研究混合梵文二十多年的學者應該表示敬意,但是,如果他的論斷竟然建築在這樣一些基礎上,我就不禁要用中國古代一句現成話來問一問︰“雖多亦奚以為?”
據我看,這不是一個小問題,而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因為這是方法論的問題。不管搜集了多少材料,如果方法不對頭,那些材料都毫無意義。愛哲頓先生的確用了不少力量,搞了不少材料。但是對他來說,這些材料只是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他就硬把這些材料填到那兩本皇皇的巨著裏去。
所謂混合梵文,顧名思義,就可以知道,它是一種亂七八糟的混合起來的東西。但是無論什麼事物都有規律,混合梵文也不例外。在亂七八糟的表面下,也自有規律在。如果方法論對頭,抓到這些規律,就彷彿是抓到了綱,綱舉而目張,亂七八糟的東西也就看出條理來了。
有一些語法現象本來是可以解釋的。但是在愛哲頓的書裏卻找不到解釋。下面我只舉幾個例子︰
陽性以-a收尾的字體格單數在梵文裏面字尾很簡單︰只有一個形式-aḥ ( o ),而在混合梵文裏據愛哲頓在他的《文法》裏 ( 8. 18~8. 26 ) 所列舉的就有-o,-u,-u,-a,-ā,-e,-aṃ等等形式。為什麼有這樣複雜的現象呢?其中自然是有道理的。譬如字尾-e,愛哲頓只說(《文法》,第4頁,注11 ),在東部方言之外,別的方言也有這樣的字尾,但是他並不進一步仔細追究一下,別的方言為什麼有這樣一個字尾,是本地有的呢,還是借過來的?因此,他的結論就是閃爍其辭,模棱兩可。他半推半就,又想承認巴利文和混合梵文裏的-e是借來的;同時又想否認掉這一事實。
又如r>l的現象,在混合梵文裏也是不少的。古代印度俗語文法學家再三強調,這是東部方言裏的語法形式,阿育王石碑也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愛哲頓先生卻強調,r>l的現象雖然在摩揭陀方言裏可以找到,在其他方言裏,甚至在梵文裏,也能找到;在混合梵文裏,還有l>r的現象呢 (《文法》,1.32 )。愛哲頓先生說的都是實話,但是他並沒有分析,而且似乎也沒有想去分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摩揭陀方言的特點之一是r>l,和其他方言裏有同樣的現象,這兩件事實並不互相排斥,而是完全可以解釋的。然而愛哲頓卻頭髮鬍子一把抓,用一些似是而非的邏輯,得到一些扭扭捏捏、含含糊糊的結論。在他的《字典》裏,有一些字本來完全可以解釋的,由於以上的原因,也都沒加解釋,例如梵文rūkṣa>lūkha,Rocanī>Locanā,parigṛddha>paliguddha,parikuc-或-kuñc->palikuñca等等的r>l的現象,愛哲頓只收在他的《字典》裏,沒有加以解釋。他把這些看起來頗為奇怪的現象留給讀者去意會。
以上只是舉了幾個例子,類似的例子是不勝枚舉的。但是只是這幾個例子也就足以說明愛哲頓先生的方法論了。應該說,這樣的方法論是很危險的。混合梵文本來就是由很多成分混合起來的,讀者所需要的正是提綱挈領的論述。像愛哲頓應用的那樣的方法論只能把本來就複雜混亂的現象弄得更加複雜混亂,使讀者如墬入五里霧中,找不到方向。
我不知道,愛哲頓先生是否也是實用主義的信徒。我總感覺到,他的方法論同許多打著實用主義旗幟的學者有類似之處。他們高喊︰“拿證據來!”看來似乎很實事求是,是科學的態度,實際上,卻並不是這樣。他們一點也不實事求是,他們最主觀。對他們來說,材料並不是合乎規律的客觀存在,而是可以隨他們的意圖任意支配的一堆亂東西。這種方法論與真正科學方法論毫無共同之處。我在愛哲頓先生這兩冊皇皇巨著所表現出來的方法論裏,也嗅到了類似的味道。我們必須大力清除這種有關方法論的歪風!
( 1958年4月4日寫完,原載《語言研究》,1958年,第1期 )
注 釋
我最近才看到林藜光有關這個問題的文章︰Lin Li kouang, L’Aide-Mémorire de la Vraie Loi, Paris, 1949, pp. 216~228.他的結論同我的不完全一樣,在某一些看法上,我們完全不一樣。
[ii] Hiän-lin Dschi ( 季羡林 )〈中世印度語言中語尾-am向-o和-u的轉化〉Die Umwandlung der Endung -aṃ in –o und –u im Mittelindischen,德國《格廷根科學院集刊‧語言學歷史學類》,1944年;〈使用不定過去時作為確定佛典年代和來源的標準〉Die verwendung des Aorists als Kriterium für Alter und Ursprung bundhistischer Texte,同上,1949年。
[iii] 參閱愛哲頓〈佛教混合梵文文法和字典〉,第一卷,《文法》,第1頁。
[iv] The Digha Nikāya, vol Ⅲ, J. Estlin Carpenter校訂,London, Pali Text Society, 1911, p.85.
[v] 參閱漢譯本《長阿含經》,《大正新修大藏經》( 下面縮寫為大 ),1,37.
[vi] John Brough, The Gändhārī Dharmapada, London, 1962, pp. 137, 129.
[vii] 〈原始佛典語言的觀察〉Beobachtungen über die Sprache des buddhistischen Urkanons,柏林《德國科學院專刊‧語言文學和藝術學類》,1952,第10種,第19頁。
[viii] 德國梵文學者皮舍爾 ( R. Pischel ) 校訂出版,分為兩部,Halle, 1877, 1880。
[ix] 對於摩揭陀語一般的敘述,參閱皮舍爾 《俗語文法》Grammatik der Prakrit-Sprachen, Strassburg 1900, §17, 18, 23.
- 呂德斯《佛教戲劇殘卷》Bruckstücke buddhistischer Dramen, Koniglich-Preussische Turfan-Expeditionen, Kleinere Sanskrit-Texte,第一冊,Berlin, 1911, p.40.
[xi] 同上書,p.41;皮舍爾《俗語文法》,第16節。
[xii] 愛哲頓是反對用“翻譯”一詞的,參閱《佛教混合梵文文法》,第2頁。
[xiii] 蓋格 ( Wihelm Geiger ) 巴利文獻和語言Pāli Litteratur und Sprache, Strassburg, 1916, 66, 2a, 80, 82.5, 98.3, 105.2, 110.2各節。呂德斯《原始佛典語言的觀察》整個一部大書幾乎都是講的這個問題。
[xiv] 佚名譯,大1463號。
[xv] 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大1428號。
[xvi] 劉宋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譯,大1421號。
[xvii] 後秦弗若多羅共羅什譯,大1435號。
[xviii] 唐義淨譯,大1451號。
[xix] 參閱季羡林〈論梵本妙法蓮華經〉,見《中印文化關係史論叢》,1957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版,第24~30頁。
[xx] Lin Li Kouang, L’Aide-Mémoire de la Vraie Loi, Paris. 1949, p. 227.
[xxi] 同上書,p.228。
[xxii] 《佛教混合梵文文法》,第3~ 4頁。
[xxiii] 皮舍爾《俗語文法》,第372頁。
[xxiv] 同上書,第336頁。
[xxv] 呂德斯《佛教戲劇殘卷》,第39頁。
[xxvi] 佛蘭克 ( Otto Franke )《巴利文和梵文》Pali und Sanskrit, Strassburg, 1902, p. 114;邁格爾孫 ( Michelson )〈阿育王十四石碑中沙荷巴茲加爾希和曼賽荷拉石碑中的語言問題〉Linguistic Notes on the Shāhbāzgarhi and Mansehra Redactions of Aśoka’s Fourteen-Edictis,《美國語言學報》,XXX, 1909,p.285。
[xxvii] 愛哲頓《混合梵文文法和字典》,第10頁。
[xxviii] 見注26第二部引書,第287頁。
[xxix] 呂德斯《印度語言學論文集》Philologica Indica第280頁以下。
[xxx] 《佛教混合梵文基礎的俗語》The Prakrit Underlying Buddhist Hybrid Sanskrit,倫敦《東方學院院刊》,8,1935~ 37。